“因我的工作失責,致使國家蒙受損失,同志們要以我為戒,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日前,衢州市衢江區發改局一級主任科員田大樟對自己的違紀過程反思道。
2014年7月,衢江區糧食局下屬國有企業區糧食收儲公司實施糧食應急中心工程。某公司以1086萬余元價格中標。為此,衢江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時任區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大樟任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項目實施小組組長,直接負責工程政策處理、協調對接、施工監管、工程款審核撥付等工作。
然而田大樟認為,該項目業主是下屬國有企業,自己只是掛名而已,因此并沒有把新職務當回事。上任后,他沒有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沒有熟悉項目管理程序,甚至很少到施工一線實地監管。
工程開工后,因施工現場地質基礎薄弱、施工材料不符合建設要求等原因,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按照規定,設計變更需經過評審單位評審,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田大樟并沒有及時牽頭落實設計變更涉及的行政監管相關審批手續,而是簡單聽取下屬工作人員的匯報后,便同意施工單位按照變更后的設計施工。
這隨口的一句答應,給工程項目的推進埋下了隱患。次年8月工程竣工,結算價超過了中標價的10%,加上此前項目設計變更沒有履行規范程序,無法通過結算審計,剩余工程款不能撥付。
即便如此,田大樟仍未予以重視。2016年1月,中標公司向區糧食收儲公司提出結算申請,田大樟將申請書束之高閣,沒有采取實質行為完成結算審批,也沒有對申請書提出異議。2020年7月,衢州仲裁委員會裁決區糧食收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支付逾期違約金。
2021年10月,在衢江區涉糧問題專項巡察中,巡察組發現了該問題線索。隨后,區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對田大樟立案審查。
“為什么沒落實設計變更的相關手續?”田大樟說:“我不太懂,沒想到會這樣”。當被問及“為什么沒在約定結算期內完成結算審批或對竣工結算申請書提出異議”時,田大樟的回答更是“直截了當”:“審計過不了,我也沒辦法。”
掛帥不履責,必定被問責。2021年12月,田大樟因責任意識缺失、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問責處理。衢江區后續結合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對工程項目建設領域的責任缺失問題進行再復盤、再核查,在全區開展“六治六提六創”作風建設行動,大力整治“庸、懶、散、慢、推、拖”等問題。
衢江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姜赟:
實實在在扛起肩上責,認認真真做好手頭事,這本該是覺悟擔當所在。本案中,身為項目實施小組組長的田大樟只掛帥、不履責,不僅給國家造成了損失,同時也反映出當前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存在“占著位子不干事、不把責任當回事”的問題。履職為民,豈能馬虎?黨員領導干部應引以為戒,多做知責明責、守責盡責的實在事,杜絕“不太懂”“沒想到”“沒辦法”等糊涂話。我們將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堅決向不作為不擔當行為亮劍。(作者 顏新文 付文彪 宋哲源)